全省首张“养老消费券”在咸宁市废止。

报道口袋 咸宁记者 赵县通讯员 陈润润
1月6日上午,在西安区福山街道幸福宁和健康管理公寓,89岁的陈先生也是国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政策的首位受益者。
“我们每个月可以节省800元,一年就快1万元了。”老人的家人告诉记者。 “这是个好政策!确实减轻了我们家的负担。”
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实施中度残疾老年人护理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》,我市及时响应相关政策诉求。民政部门结合实际,详细分解政策实施流程,利用“民通”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申请、评估、发放服务体系并开展了广泛的城市公共关系和宣传推广。
全市养老服务中心也积极采取措施,迅速开展专题培训,熟悉从申请到审核、减免的流程,及时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进行详细解释。首例取消的幸福宁河健康管理公寓主任杨春晓表示:“这项政策不仅减轻了人们的养老负担,也提高了老年人护理服务的可及性。“我们将积极配合政策落实,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困难家庭。
据了解,该项目符合自愿申报的原则。老年人或其代表可以通过公民部门注册和申请。确定患有中度、重度或完全残疾的老年人根据《老年人能力认定标准》,每个月都会收到电子消费券,作为其护理服务费用的一部分。补贴对象为居家、社区、设施养老服务,每人每月最高可达800元。
目前,全市已有69名敬老院老人通过了中度以上残疾老人竞考,凭证领取和确认工作正在一一进行中。